请别吃了我(一)
请别吃了我(一)
文章最初写在 2015 年 03 月 10 日,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旁边。当时没写完,最近有时间,狗尾续貂了一下,当然,还是没有写完,之后几天慢慢写吧。
出了门,我给她打了个电话。
“我找到工作了。”
“嗯,哪家?”她问道。
“你最不喜欢的那家。”
“那家啊,真是恭喜你了”,她尽可能不提起那个企业的名字,“啥时候去?要搬来的吧。”
“对,下个月3号开始工作,我打算下周搬家。”
“搬来以后一起吃个饭吧。”她邀请到。
“好啊,也带上你男朋友吧,还没见过面的吧。”
她沉默了三秒,“你知道了啊。”
我当然知道,我心里想着。还会有我不知道的事?
“好吧,我带上他。我要出门了,回头再说吧。”她打算挂掉电话。
“等一下,还有件事。”
“说。”
“我也找到女朋友了。”我酸酸地讲到。
“好啊,恭喜你。别苦了她了。”她也酸酸地回到。
“我会注意的。”
“好的。那我先挂了。”
她挂掉了电话。
你还真信了,我心里暗暗嘲笑着。我都在这工作快一年了,车也有,房子也买了虽然是贷款的但是三层楼而且就在公司旁边你跟我比,事业顺风顺水,绝对是你们眼里的人生赢家。
要是有人提着刀子要报复社会肯定是要先砍我。要是砍我的话,他跑得也未必有我快,我以前可是足球运动员。这一片灌木楼房多人少的,绕几个圈子的话路痴犯罪分子估计就迷路了吧,
迷个三五分钟的路警察也该来了,而且我家门口都装了监控跑了也能拍到你的脸。不过话说是报复社会的也未必会跑了吧?说不定砍不到人就去砍史密斯家的狗了,警察来到之前就畏罪自尽了吧?
当然,我是好人,出了门我肯定不会声张。T 恤牛仔双肩背包,一副穷酸工程师样。不过你看虽然是T恤咱也是很讲究的,比如说就不会穿鸽子家赠的那种。
I 家赠的偶尔会穿,最常见的就是国内夜市买来的二十一件的那种。质量不是问题,买它个二三十件至少也能撑过个一年,而且最重要的是地摊上的T恤衫一般都是百搭的!
即便偶尔在咖啡店里偶尔遇到嚣张的白色电脑用户我也不会告诉他我的黑色电脑是你白色电脑顶配的两倍价钱,要做的就是摊开黑色电脑打开 konsole,用气场压制住他。
而且——今天多云——白色的天空看着神清气爽,隔壁史密斯家的狗也没多看我两眼。
千酱不在家。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千酱在家啦,我自己能做饭,洗衣机家里也有,早上起床有闹铃,衣服就是那些也不必挑选。
不过,我想,果然还是千酱在家比较好吧?
或者,至少也给我打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好,千酱终于知道要打电话给我了——不对,这通是老爹打来的。
你儿子会讲话了,老爹说。
好啊,我当然兹瓷,我回到。
我以为他第一句得喊爷爷呢,结果是爸爸,带他的分明是我。老爹埋怨道。
那让他第二句学喊爷爷不就好了,我嘟囔道,同时翻开了我的黑色电脑。
没戏,爹嚷嚷着。第二句已经学会了,喊的是奶奶。你看看你们俩不能过日子弄个小孩出来干什么,当初造的时候不想想结果吗。
我没有反驳,确实很有道理啊。不过,养孩子这种事情又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孩子妈不答应,我又没产假,还能让他自己找奶吃不成。而且——明明是那家的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还霸王条款加上说不许起诉它。
不过,居然在妈妈之前学会奶奶,这还真是逆自然规律啊,挂了电话,我想到。
千酱今天也没给我打电话。
我决定约她在我家吃饭。
一是外面没啥好吃的,二呢,馆子很难选:选便宜的,像是看不起她们;选贵的,也像是看不起她们。而且外面景色那么好,过来的时候她还说不定要多看史密斯家的京巴两眼呢。
我应该去超市买点材料去。
葱蒜是少不了的,辣椒辣的不辣的都要买点。猪排牛排鸡排虾,油菜胡萝卜,火腿肠其实也该买——但是估计大超市没卖的,算了。橄榄油也快用完了,再买一瓶。
餐桌也得再买一个。
干脆买个正经的餐桌算了。现在这个长条桌子有棱有角,看着就有种创作欲。模型漆什么的估计也都渗进桌子里了,弄不干净。
乙醇正己烷香蕉水氯化铵也都不知道洒在桌子上多少遍了,别吃得他们中毒就不好了。像我这种独居的好人,警察一般都会加倍怀疑的。
茶和咖啡也都得买一点。
虽然我是只喝水的,但是人家毕竟是公子和大小姐,多少讲究一点吧,顺手还能煮个茶叶蛋。咖啡什么的,不喝的话咱也完全可以泡一杯倒一杯嘛,都不是什么问题。
还得买点水果。
那就买两捆香蕉吧,吃起来方便。果盘也得买,还有…还有什么东西记不得了。要是千酱在就好了,全都交给她打点。最近明明忙得很,刚打的手办还没涂漆,千酱还不在,谁来做家务。
嗯,对,还有餐具。买套新的,用完扔,我懒得洗。
就这样,约她下周末来吧。
约翰说,我昨天提交的 changelist 有点软弱无力,不够激进,一个那么简单的 class 还用了智能指针。
好吧,我回应着,我以后会继续使用智能指针的。
其实我心里是在骂着他的:去你妈的,我用 shared_ptr 就成不激进了,那我激进的时候你可能还只会用 Visual Basic 吧。
约翰扶着他凌乱的头发笑了笑,没有继续讲话。五分钟后,他提交了他的代码。
我偷偷瞄了一下,里面充满了裸指针和心不在焉。
也许,他这几天心灵受到了什么创伤吧,我心想,顺手点开了约翰的 blog。
约翰是个很友善的人,每天都是一身白 T 恤蓝牛仔黑色手提包,一副简单善良的工程师模样。和我穿着的唯一差别就是有时候我会穿 I 家的蓝色 T 恤,背着双肩包。
约翰用的也是黑色电脑,这点跟他没什么好争的。不过最近总是看到有人抱怨说黑色电脑的做工好像不如以前了,产品质量控制一直在下降,我不好意思反驳他们,您确定您买的不是价钱下降的版本?
约翰的 blog 蹦了出来。还是算了吧,我关掉了浏览器,本来我对别人的隐私也没什么兴趣,而且晚上有约,还要做饭。
我拍了拍约翰,约了明晚出去玩,下班回家了。
我觉得我做饭还是挺不错的,只是味道比较重而已——我们那里都这样,你爱吃不吃。
史密斯家的狗在狂吠,估计是他们了。作为看门狗,还挺称职的。
敲门的那位应该是她男朋友,又高又大。穿的那个棕色大衣是熊皮做的么?我没见过世面,姑且当作是的吧。
其实他的穿着相当有趣啊,黑头发,棕外衣,黑裤子,棕鞋子,加上魁梧的身材,这不是只身上抹了黑漆的棕熊嘛。
她躲在棕熊后面,也是一身棕色的打扮,但是弱小的体型看起来更像礁鹿。这还真是般配,我心里念叨着。
“晚上好”,棕熊向我问候着。
“晚上好”,我抬头看着他,努力向后收缩着嘴角的肌肉,手指向餐桌,“请吃。”
棕熊愣了一下。他肯定想不到我招呼他用的是“请吃”。
“好好,吃,吃。您先请。”棕熊如我预计的一样,尴尬地笑着。
坐下去的一瞬间,我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就是那种,一个精神病人,突然意识到自己是精神病的感觉。不过,照现在这个情形看,穿得像棕熊的可能才是真正的精神病吧。
没有多讲什么话,我自己吃了起来。
棕熊和礁鹿也开始吃了。其实我非常期待他们吃 USDA Prime 的反应。因为我刚刚咬了一块,发现好像腌过头了。
不过作为主人,这么欺负客人也不大好。也许,应该给他们来杯水。
棕熊似乎非常精明。他吃起来非常讲究,把 Prime 切得一小块一小块的,慢慢吃。东西再咸,也架不住一嘴下去进去的小啊。这样倒也不坏,毕竟我也不是存心腌过头的。
这东西我自己吃都觉得咸——对他们来说应该是无比得咸了。
礁鹿没有把 Prime 切得那么小。一口下去表情就不对了。估计是想吐出来,但是又不能吐,这小鹿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哎呀,好心疼。她最吃不了盐了,以前住一起的时候,她的做饭都毫无味道。
炒米炒土豆炒蛋,基本上都没有碱金属离子的感觉。
棕熊这个傻大粗,根本就没有发现礁鹿脸上的异常啊!自己明明感觉到咸过头了吧!也不看看女朋友怎么样了。哪有这样的人啊!
心疼小鹿。
心疼我。
想小千了。那么久了,一个电话也不打来问问我,孩子也不管,一定变心了。哭哭。
这顿饭,真是极大地败坏了我的形象。
腌牛排的失误,搞得我像存心给他们坏东西吃一样。
我可是个好人,正直的人。连苍蝇都不会拍死,废纸都不会乱扔的遵纪守法好公民。
我是撞死过浣熊,但是我给它让路了啊,我向左变道它也向左,我向右它也向右,是它自己往轮子底下钻嘛。
我也没去过夜总会,不去约炮,不会随便牵女孩子的手。
我骑自行车也不闯红灯,还会避让行人。
要说我哪里坏的话,可能也就是我想偷史密斯家的狗吧。不过我也就是想想而已——又不会真的去偷——毕竟那只狗那么凶,谁知道是不是有精神病。
但是做好人没有用啊,礁鹿一样找了新男朋友,千也不理我了。
礁鹿的脸越来越绞成一团,棕熊移动筷子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一句话不说地吃掉了大半桌。
真是太怪异了!
棕熊非常客气。他先开口讲了谢谢:“这晚饭,挺不错的,谢谢你了。这土豆子挺脆的,我就经常掌握不好倒醋的时候。”
“就是牛排太咸了。”礁鹿插了一句。
我要抓住机会解释,“不好意思,牛排腌过头了。”
“有吗?我觉得正好啊。”熊似乎没有感觉到牛排的咸。
难道说,这头熊口味比我还重?
那也不对啊,他们俩一起也挺久了,熊也应该知道鹿的口味。自己吃着正好,明显鹿就会觉得很咸啊,整顿饭下来他都没有看一眼鹿啊,毫不关心的样子。
蛤蛤,难道说这头熊的情商也超低的?鹿的男朋友一直都是些情商不行的人啊,蛤蛤蛤。
一片沉默。今天真的是太奇怪了。
我必须要讲点话了。
“要来瓶氵”熊的电话响了,我咽下了没说出口的“酉么”。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熊抱歉地去了门厅,屋子就剩我和鹿了。
“孩子怎么样了?”鹿今天对我的第一句。
“会叫爸爸和奶奶了。”
“妈妈呢?”
“不会。爷爷也没学会。”
“‘小姨’也没学会么?”
“你是啥时候学会说‘小姨’的?学会‘妈妈’之后么?”
我觉得我讲得很有道理。
鹿瞪了我,夹起了一块西兰花,和嘴边的话尽管只是我猜想的,一起咽了下去。
我打算就这么和她瞪着眼,等熊打完电话。